【论文摘要】作为通过文化传承以促进人的发展为职能的活动,教育在本性上具有自己的文化品格和价值准则,以生命关怀为己任,具有独特的学术品格,探究是其核心内涵,变化发展是其永恒的内在机制。行动是教育学术的核心内涵,理论和实践统一于行动之中。教育的内在特性对教育理论的性质、形态、表达方式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展现教育的学术性需要把教育研究的重心从理论转向日常教育实践,从生活的立场出发选择教育方法,丰富交流的途径与手段,正视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偶发性和概率性事件的价值。 【论文关键词】学术研究;教育学术;学术品格;教育实践 但凡追求新知、富有探究性的活动就有学术性。然而,在技术理性的制约下,对"学术"内涵的认知存在着较大的偏差,致使教育的学术性被抹杀。"学术"通常被定义为纯理论的活动,其前提是被预设的。如果以此论说传统的经典学科似乎没有太大问题,但如果据此阐释具有鲜明实践色彩的教育活动就难以合理诠释其中的学术性,也无以深刻发掘其中蕴含的智慧和情感要素。教育源于对具体的生活情境中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性判断,丰富的实践智慧浸透于其中,深刻而全面地把握这一要素对于准确地认识教育的本质、更好地发挥教育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学术研究"辨析 从形态上,知识可以被区分为理论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这两类形态的知识在各自的边界内都可以形成特定的逻辑规则、学科规范和知识体系,使得各自的知识探究活动异彩纷呈。不过,由于学科特性差异的缘由,它们各自的价值旨趣、学科逻辑和规范性要求殊异。尽管在以上方面有差异,但它们在智慧水平上并不存在等级差,在伦理规则和服务于人的发展这一点上也没有质的区别,厘清这一点对于更好地揭示其特殊性是有价值的。长期以来,支配学术研究的是客观主义,在其思想方法的影响下,这两类知识间被人为地设置了级差,结果致使知识之间本有的差异被等级化。在客观主义知识观看来,但凡知识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公共性,信念、真实性、证据是构成知识的三个条件,为了探究顶尖级的知识和理论,必须仔细设计知识探究的路径、方法、手段。受制于此,知识的客观性成为对不同类型的知识进行等级划分的标准,是否具有学术性的标准也据此确定。客观主义的知识观与具有鲜明主观色彩的实践性知识的指向相悖。依照客观主义知识观的标准,实践性活动不被认为具有学术性,在等级化的知识体系中被置于末端。这样一来,就必然产生关涉实践性知识性质和定位的疑惑:实践性活动是否有自身的逻辑?各种不同类型的知识活动的价值旨趣、研究方法、研究路径、研究规范等方面是否存在着相互映照性?是否存在独属于某一学科自身的学科规范?探究这些问题对于厘清学术的概念、澄清学术观以及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影响,也是准确把握教育的学术品格的需要。 通常,科学研究被解释为"是人类探究自然现象和规律,并按照自己的意志改造自然的一种创造性的智力活动"。[1]依此,科学研究的重心在于对自然规律的探究。然而,随着认识的深化,主观性在各种知识生成和建立自身规范和体系过程中的作用逐渐被认识,试图在知识中消解主观性的思想方法引发了人们的质疑,科学知识社会学(SSK)代表人物皮克林指出:"科学知识不应该被视作对自然的透明的表征,而应该被视作相对于某种特定文化的知识,这种知识的相对性可以通过社会学的利益概念而得到刻画。"[2]科学不再被理解为仅仅是以自然为探究、控制、操作对象、没有任何社会性的活动,而且知识也逐渐被理解为是活动本身,是"从所有的行动者与相关领域的视角来看的共同行动"[3],"是一种寻求性的活动,它发生在技能、实践和工具的实践性背景下,而不是发生在系统的理论背景下"[4]。知识观的时代转变说明,任何类型知识的规范和方法的有效性必然有边界,与之相关的探究活动与知识的增长只能实现于其中而不能越离这个边界,否则,活动与知识的功能和价值就可能会被歪曲。受之影响,具有鲜明实践色彩的教育活动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被视为按照某种预定的"脚本"展开的戏剧,而是在一定价值观引导下以促进人的发展为依归的实践性活动,其活动本身就是人的成长过程本身。 |